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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实践_盗窃比特币的罪名是什么?

imtoken官网注册 2023-01-17 17:31:24

盗窃构成什么样的比特币犯罪?

2018-04-03·法律博客

他持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观点,认为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财产,不属于“财产”。 "受盗窃罪保护。该解释结论没有关注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不适应信息网络时代的发展。

近日,海淀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钟某利用职务便利,以管理员权限插入代码,修改公司服务器中的应用程序,盗取公司100个比特币,价值数百万。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 2018年2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钟某进行逮捕。

从这条消息可以看出,海淀检方对北京第一起比特币盗窃案有两种看法:

首先比特币会不会被盗,比特币应该受到刑法的保护;

第二,盗窃比特币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构成盗窃罪。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检方对盗窃比特币进行了处罚,但选择不同的处罚路径意味着比特币具有不同的犯罪地位和不同的法律属性。

一、比特币的法律性质

2008 年,中本聪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他首先提出了比特币,它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点对点交易。随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因其匿名性和低成本的便利性而广受追捧。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规定,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它不是真正的货币,因为它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从五部委的规范性文件来看,比特币的本质不是法定货币,也不是实物货币,而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在法律上,比特币类似于游戏设备、虚拟货币等虚拟商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最早起源于2003年的一起网络虚拟财产案,玩家李某花费两年数万元购买的数十件虚拟“生化武器”在短时间内消失了。与游戏运营商协商不成后,玩家李某将游戏运营商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恢复游戏设备。经审理,法院裁定“虚拟设备是无形的,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比特币会不会被盗,但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形式的法律评价和救济”。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变得越来越重要。 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通则》明确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法律保护体系。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物权还是其他权利,虽然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网络虚拟财产已经被视为一种新型财产。